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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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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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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可享受何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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