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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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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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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10月1日后按5000元起征点执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费用扣除额是否会自动调整?

系统会根据税法规定适时调整设置,请根据实际发放时间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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