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4-01-03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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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关于2014年度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统计信息的透明度,提升海关统计服务能力,方便公众使用海关统计数据,现就2014年度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2月公布2014年的月度海关统计数据起,海关统计快讯、月报与年报在现有按美元计价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全面增加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统计报表。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统计报表在前,美元计价统计报表在后。


二、自2014年2月公布2014年月度正式数据开始,在海关统计资讯网(www.chinacustomsstat.com)同步公布中文月报。


三、《201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201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海关总署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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