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6-10-16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4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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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4号(关于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5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各企业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2015年度中国关境内117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103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85公斤,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04升/100公里。其中,90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008.47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64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98升/100公里。27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进口乘用车95.38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26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8.33升/100公里。


  2015年我国生产新能源乘用车20.64万辆,如计入平均燃料消耗量核数,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6.65升/百公里。


附件: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表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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