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5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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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3号(关于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doc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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