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10
发文字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号
发文机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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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自2021年6月15日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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