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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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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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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启用“智能导办”预约功能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实施离厅导税办理,为您提供更好的导税服务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从2020年12月16日起上线“智能导办”功能,统一启用“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智能预约”办税,届时,“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功能停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智能导办”预约功能操作指引“智能导办”预约功能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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