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全市税务系统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实现稽查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结合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2020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分两批进行,重点打击虚开骗税行为,稽查对象抽取的来源以异常对象名录库为主。
一、抽取比例与抽取方式
市级异常对象名录库定向抽取,不设比例。
二、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8至2019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
稽查重点检查。
四、实施部门与执法人员选派方式
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统筹部署随机抽查工作,由市税务局稽查局与跨区稽查局共同实施重点检查工作。执法人员采取定向方式(分组)选派。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