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x21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4000万元,至2x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4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3000万元,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多少?

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于20×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
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于20×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4000-0=4000(万元),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40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4000万元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年版)》18.1.2(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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