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企业在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时,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上将其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收入的确认原则一般与会计规定相同,即会计上未确认收入时,计税时一般亦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部分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0,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某些情况下,因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为收入的预收款项,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为 0,即因其产生时已经计算交纳所得税,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年版)》18.1.2(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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