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为渡过困难时期,节省人工薪酬支出,制定了“全体职工轮流放假计划”,则如何确定该计划下放假期间支付给休假员工的生活费的性质,如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背景:某公司属于通信设备制造行业。2020年以来,由于疫情原因,产销量一直下降,公司经营出现亏损,经研究,该公司决定对各类人员实行有期限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该计划的执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2、放假人员及比例:直接生产人员按20%的比例安排放假,管理、辅助、后勤人员按30%的比例安排放假。 3、放假方式 (1)各单位、部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放假方式。 (2)放假人员以2020年4月末在岗人数为基数。 4、放假工资待遇 (1)由于结构性调整实行有期限放假的,放假期间生活费不分职务级别统一按1500元/月执行。 (2)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实行有期限放假的,放假期间生活费按1000元/月执行。 (3)放假期间计发生活费的,个人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由单位承担。 (4)在本省以外的单位,放假人员生活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本案例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与辞退福利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
从背景资料介绍情况看,实施“全体职工轮流放假计划”的目的不是作为换取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而是在疫情期间减少职工薪酬支出,只不过基于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没有采用直接裁员的形式,由被裁人员单独承担这部分降薪损失,而是通过“全体员工轮流放假”的方式,由全体员工共同承担。由于这部分“放假期间生活费”的背景和经济效果与辞退福利相似,其支付的目的不是换取员工在职期间提供的服务,其发放金额也与员工以往为公司提供的服务无关,因此应当将其定性为辞退福利。
根据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二)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就本案例而言,公司应当以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通过该“全体职工轮流放假计划”并向全体员工作出告知之日作为相关现时义务的发生之日,在此日期根据可获得的信息对企业需承担的放假期间生活费总额作出估计,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因为该计划只执行一年,并非长期性计划,属于短期薪酬,所以无需对其进行折现)。后续待各单位、各部门上报实施细则和费用预算后,再根据上报的细则和预算对原先的估计数进行调整(后续调整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一章第2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章第20条
上一篇: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如何确认和计量?
2022-04-27
下一篇:
辞退福利如何确认计量?
2022-04-27
推荐 阅读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并享受免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4-09-1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 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
2024-09-1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对...
2024-09-1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所涉及的营业账簿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企...
2024-09-19
酱料生产企业,购买蘑菇等蔬菜加工成调料酱罐头对外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
2024-09-05
垃圾处理企业(一般纳税人)与酒店签订合同,为其处置餐厨垃圾,形成的沼气归企业所有,垃圾处理企业对外销售形成的沼气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
2024-09-05
垃圾处理企业(一般纳税人)与酒店签订合同,为其处置餐厨垃圾,形成的沼气归企业所有,收到的垃圾处理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
2024-09-05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与税收协定不同的,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协定与本办法规定不同的,按协定执行。
...
2024-09-05
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附件4...
2024-09-05
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的汽车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第一条...
2024-09-05
合伙企业能否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不能享受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第三条规定,申请享受重...
2024-09-05
A省、B省均为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A省退税商店购买的商品,从B省离境,可以在B省办理离境退税吗?
可以在B省办理离境退税。
按照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全国任意退税商店购物后,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任意地区离境口岸离境,只要符合退税申请条件的,均可办理...
2024-09-05
什么是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中所称的“退税代理机构”?
一、退税代理机构,是指省税务局会同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的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2024-09-05
企业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备案成为离境退税商店?
一、退税商店,是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可申请退税的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省国税局备案后即可成为...
2024-09-05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分所履行哪些管理职责?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任免分所负责人;
(二)决定派驻分所律师,核准分所聘用律师人选;
(三)审核、批准...
2024-09-05
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所申请书;
(二)本所基本情况,本所设立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律师法》第十九条和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
2024-09-05
律师事务所分所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3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
2024-09-05
满足哪些条件,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
2024-09-05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设立人...
2024-09-05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经历等;
(二)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
2024-09-05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