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
报关单成交方式
实际离岸价(FOB)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时,根据不同的贸易成交条款和报关单成交方式,生产企业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怎么转换成实际离岸价(FOB),出口退税依据要不要扣除运费和保费?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文件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生产企业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出口,在出口退税申报时都要转换成FOB。 出口退税申报的时,可以参考下面表格来转换FOB价:所以,根据上述表格得出不同的成交方式转为实际离岸价如下: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2.(厦门税务 公众号 2025年07月18日10:02 《不同贸易术语出口,生产企业退税申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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