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发票?

申请领用发票区分票种通过以下路径办理: 一、数电票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办理信息确认后无需办理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如纳税人发现未默认核定数电票,也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发起申请;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数电票。 二、纸质发票 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仍需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非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办理信息确认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一)纳税人如需票种核定,需提供: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1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二)电子税务局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票种核定:未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应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点击“新增”,选择需申领的发票种类,然后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结后领用或开具发票; 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办理进度。 2.发票领用:有对应票种的纳税人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申领】-【发票领用】,点击“新增”,选择取票方式:若选择大厅取票、自助取票柜,则在“取票税务大厅”下拉选择可取票的税务大厅;若选择邮寄取票,则选取收票人并填写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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