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偿收入
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吗?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部分免税,超过部分单独计算纳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不可以。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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