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价D级
信用等级

什么情形下可直接判纳税人信用等级为D级?

以下情况纳税人将被直接判定D级: 存在涉税犯罪行为;偷税金额较大或未构成犯罪但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拒缴税款或阻碍税务稽查;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他人逃税;提供虚假材料享受税收优惠;骗取出口退税资格未到期;有非正常户记录或由其负责经营;由D级纳税人负责经营;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