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租入方由于不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显然不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而应根据租期的长短,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待摊费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并根据租入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同,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等。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支付租金(租期短) 借:待摊费用/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每月摊销租金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待:待摊费用/其他应付款 支付租金(租期长)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每月摊销租金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待:长期待摊费用
1、《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 2、《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财会〔2011〕17号) 3、《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财会〔201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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