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批发、零售种子,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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