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的发票涉嫌虚开,公司因收到的发票不合规而补缴的税费和滞纳金如何做账?(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1、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需要补缴的增值税 (1)进项税额转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转出应补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补缴的增值税应补提的附加税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说明:由于补缴的附加税费不能在当期税前扣除,因此不建议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3、实际补缴税金以及缴纳滞纳金、罚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 贷:银行存款 4、调整所有者权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注:滞纳金、罚款虽然是以前年度原因导致的,但是实际发生在当期,应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不能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第十二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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