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写出会计凭证上的大小写金额数字?

书写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明,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符合填写规范。 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使用外币时填写相应符号),且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 无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参、肆、伍、陆、集、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且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如小写金额为¥1007.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柒元整"。 再如小写金额为¥1007.35,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柒元叁角伍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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