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应该选用哪一版申报表?

1、非居民企业选择汇总纳税的,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2、未选择汇总纳税方式的,仍然使用2015版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应根据不同情形使用报表,其中:

1、非居民企业选择汇总纳税的,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

2、未选择汇总纳税方式的,仍然使用2015版申报表。

需要注意的是,季度预缴申报需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使用同一版本的申报表,如果季度预缴申报时使用的是2015版申报表,则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不可使用2019版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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