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时为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担保金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不能扣除。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九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