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时用哪个税率?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即综合税率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是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即,综合税率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七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因此,不论本年度的适用税率为多少,都应按照该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时的适用税率计量。
建议应对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状况进行谨慎、合理的预测,确定各该年度实际适用的加权平均税率,以该加权平均税率作为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适用税率。

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17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