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对价”和“应付客户对价”如何区分?

他们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可能涉及到向客户支付或退还一定的款项;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应付客户对价必须涉及向客户(包括客户的客户)支付的款项,而可变对价的体现方式是多样的。除了向客户退还或支付款项以外还会涉及其他形式,如调整或减免价款等,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对可变对价还列举了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形式。此外,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将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有所不同的情况,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
2. 应付客户对价的支付对象包含客户或第三方(如客户的客户),但可变对价的支付对象通常仅限于客户自身。
3. 可变对价的金额不确定,其金额取决于本企业的履约情況或者容户对本企业商品的使用情况等本企业不能控制或完全控制的因素,但应付客户对价的金额通常是确定的。
4. 可变对价所针对的是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而应付客户对价还可能针对其他与履约义务无关的事项,如从客户或其关联方获取商品或劳务。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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