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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考核对象。
1.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即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评价,即对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工作效果的评价。
第 2 条 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考核过程透明,允许相应的监督;考核结果有完整的记录。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例外原因: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 3 条 考核机构。
1.预算委员会是预算考核考核的组织机构。预算委员会以采集的综合信息为基础,对各责任部门各阶段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评。
2.财务部是预算考评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考评工作所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汇总,并提出兑现方案 。
第 4 条 考核时间。
预算考核包括月度分析考核和季度分析考核、中期考评及预兑现、年终考评及兑现结算。分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进行。
第 5 条 考核方式。
1.企业预算可考核采用定性何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性指标主要是对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的经理人员进行奖赏;定量指标是指根据选定的各预算责任指标的执行差异情况进行奖惩。
2.企业通过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前一季度和年度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潜在问题,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或者必要时修正预算,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第 6 条 考核内容。
1.月度、季度考核以日常统计表及月度预算执行情况为依据,结合其他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其考核内容主要是各项预算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如增加或减少收入、超额货节约支出等)。
2.中期考核以月度何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为依据,结合中期预测结果进行,并据此制定及实施中期预奖惩方案;评估内容主要是预算完成情况,基本上与月度、季度相同;预奖惩方案按照增加收入节约支出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奖励额度,以及按照减少收入/超额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责罚额度。
3.年度考核以审计后的年报决策资料作为依据,比较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据此制定年度奖惩方案,结合中期预奖惩情况进行年度奖惩的最终结算。
第 7 条 考核流程。
1.上交报告
预算执行单位、部门于 4 月、7 月、10 月初上报季度预算执行报告,1 月初上报年度预算执行报告;报告需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签章确认,生效后报送预算委员会。
2.预算委员会审核
预算委员会对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根据预算执行指标的达成情况给出考核评价和考核建议,上报董事会审批
3.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对预算委员会提交的预算执行报告和考核评价进行审批,确认通过后执行奖惩措施。
第 8 条 考核的奖惩。
1.企业根据考核结果,对预算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的奖励和惩罚。
2.考评何奖惩遵循及时性原则,,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后应立即执行。
3.奖惩西街应依据各项预算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签订的责任合同书执行。
4.企业除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奖惩外,应与企业绩效与薪酬挂钩,以增强预算执行的效果。
第 9 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预算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