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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目的
在预算审计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效果,规范审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意义
通过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 3 条 方式
预算审计采取全面审计与抽样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 4 条 频率
1.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半年 1 次,时间设定为 7 月上旬和 1 月上旬。
2.在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第 5 条 责任单位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由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总结汇报,财务部门、相关执行部门须予以全力配合。
第 6 条 审计范围
1.检查企业各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检查各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本部门预算支出资金的情况。
3.检查执行单位预算执行的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4.检查企业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预算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第 7 条 预算审计以企业确定的中心目标进行控制的 4 个节点。
1.预算计划系统
预算审计要切入经营活动的策划阶段。这时参与,一是向管理者提供咨询,以防止其在编制全面预算管理方案时的政策、规定、方法程序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二是为今后的评价、建议作好基础准备。
2.业绩评估及考核系统
把预算审计作为绩效考评的基础,使之发挥评价与激励作用。在资源调配、风险控制、降耗节能、降低成本、提高收入策略方面,发挥其作用。
3.关键职责系统
定期检查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定期的测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避免目标不相容或目标置换,处理好灵活性和权威性的关系。避免因循守旧,处理好预算目标高与低的关系。
4.业绩跟踪系统
建立预算审计的分析指标,确定预算审计评估体系。跟踪收集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发现是否存在偏离经营目标的情况,是否存在或潜伏内外环境的变化引起的风险,各种内控制度是否得到遵守等。
第 8 条 审计工作程序
1.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审计对象经批准确定后,由审计部门正式下达“审计通知书”,并收集有关资料。审计对象必须自觉接受审计,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提供必要资料。
2.进行实质性审计,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分组进行检查,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检查,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编写好审计工作底稿。
3.编写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分为二、用数据说话”的审计原则,根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写出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对象及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4.审计部根据审计结果给出审计处理建议,然后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一同报送预算委员会。
5.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如有异议,可向上级提出复审要求。
6.经审计组长及审计对象签字的审计报告由预算委员会和审计部分别存档。
第 9 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废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