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收藏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1.关于业务承接


根据申报文件:


(1)2019年6月,为消除公司与北京无线电所在防空预警雷达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北京无线电所将与警戒雷达和目标指示雷达相关的产品合同转移至公司。


(2)对于产品F和产品I两款产品,需要公司后续先销售给北京无线电所后,由北京无线电所销售给军方客户。目前产品I尚未批产。


(3)报告期内,航天南湖实施的由北京无线电所转移的业务合同涉及产品D和产品F的备件。产品D和产品F已通过军方客户或总体单位航天防御院的转厂或转产鉴定审查。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来自北京无线电所转移给发行人的相关产品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产品F和产品I两款产品未来仍将由北京无线电所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是否将导致相关占比提升;


(2)补充说明军品转产或转厂鉴定审查意见的效力和作用;


(3)补充说明无线电所将采购合同中与防空预警雷达相关的产品及备件转移给发行人实施,不违反航天防御院或军方客户的采购合同及采购制度规定的依据及其充分性,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北京无线电所和发行人将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4)结合发行人获取订单方式、控股股东持续作为指定供应商等因素,补充说明发行人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业务开展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订单获取方式


根据申报文件:


(1)报告期内,公司军品业务主要获取订单方式为单一来源。


(2)近三年来,军方客户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新型号雷达产品的情形逐渐增多。报告期内,公司共参与了29个项目的招投标,中标了15个项目。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军品业务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公开投标方式的具体适用情形和条件;


(2)结合报告期军品业务主要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获取,近三年军方客户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增多,以及单一来源方式和招投标方式采购的产品差异和供应商可选性等因素,补充说明报告期订单获取的合法合规性。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说明:


(1)根据意向订单进行备货的具体依据及流程,历史上是否存在已备货但最终未能签署合同实现销售的情形,有无相关应对措施或内控制度,进一步结合目前已按生产计划完工但尚未签署合同的存货金额、相关合同签署、验收交付及回款最新进展等说明2022年预计业绩的可实现性;


(2)军方客户对配套件原材料延伸审价结果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未完成审价的成本金额,公司前期回复中针对军审定价的敏感性测试是否合理考虑延伸审价对成本的影响,如否,请予以补充完善;


(3)历史审价偏差幅度及退换货比例是否与报告期内相关情况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军方客户价格政策调整趋势,包括涉及产品范围和价格幅度等,分析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


(4)结合主要产品的定制化情况、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毛利贡献占比、目前在手订单来源、开拓新客户的主要措施及实际效果等明确公司是否对单一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是否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