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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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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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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1、关于主要客户和2022年业绩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于客户顺丰、邮政集团,来自上述两家客户各期合计收入分别为82,695.79万元、118,352.81万元、161,732.72万元和79,769.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53%、83.04%、78.60%和90.91%,其中来自于顺丰的各期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4.68%、32.13%、49.27%和85.86%。


(2)截至2022年7月末,发行人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在手订单243,790.18万元(含税),其中来自顺丰的在手订单179,626.65万元(含税),邮政集团在手订单41,882.59万元。结合发行人2022年目前已实现的收入以及剩余期间计划确认收入的项目情况,预计2022年发行人对邮政集团销售实现的营业收入约4.3亿元(2022年1-6月,对邮政集团销售收入4,425.98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28%。


(3)经审阅,2022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131,502.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1%;期间费用合计14,97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87%;实现营业利润3,80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7%。


(4)预计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2-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2%至11.78%;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200-7,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8%至23.1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500-7,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9%至24.70%。


请发行人:


(1)说明2022年7月末顺丰、邮政集团在手订单金额在2022年消化情况,截至目前在手订单总额、顺丰和邮政集团在手订单金额和同比变动情况。进一步说明除顺丰、邮政集团外,其他客户订单金额及新客户拓展情况。


(2)说明主要产品或服务应用领域和下游需求情况,市场空间是否较大;发行人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的匹配情况,是否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以及市场拓展的进展情况。


(3)结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进一步说明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未来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结合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变动情况,量化分析说明2022年1-9月(审阅数)、2022年(预计数)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2022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是否谨慎;若2022年业绩存在大幅下滑风险,请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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