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3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22〕3220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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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申请报告》(华基文〔2022〕1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迈凯希金融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对迈凯希金融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3308.2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3.90%)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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