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判断预付账款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