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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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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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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为全民所有制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对于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进行账务调整?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对于相关事项属于公司制改制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第二项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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