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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挂牌以来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申请人实际控制人、高管被江西证监局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是否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是否再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建立了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成本、费用较低,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主要成本费用明细结构,并结合成本性态说明其变动原因;(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申请人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较高的具体原因。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2016年1-6月盈利情况相比较于2015全年存在明显下降,其中营业收入为2015年全年的20%左右,净利润为2015年全年的16%。请申请人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补充披露2016年上半年盈利情况变动的具体原因。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请材料显示,2015年度,申请人营业收入达到50,449.19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9,591.40万元,增长63.49%,但未披露客户结构及其变化情况。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情况,并说明客户结构的变化原因;(2)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他股东是否与主要客户存在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小于同期净利润,且最近一期为负。请申请人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补充披露上述差异的具体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处于较高水平,周转率较低。请申请人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以及应收账款构成情况;(2)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政策、结算政策;(3)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具体原因;(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请申请人补充披露“FMBR技术”和“JDL-重金属处理技术”等专利技术相关具体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公司类似技术比较有明显经济优势。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申请材料显示,关联方在相关会议决议中已履行回避表决程序,但没有披露具体回避表决情况。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回避表决的有关具体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具体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的程序等。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申请材料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宁静8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宁静8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骆驼股份,此前骆驼股份已通过其他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申请人4.99%的股份。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委托人骆驼股份的基本情况,认购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2)委托人与申请人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委托人认购本次发行是否增加申请人关联交易;(3)委托人间接持股的投票权安排,委托人是否参与申请人的经营管理,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其他投票权安排。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具体的使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公开披露的使用用途,是否合法合规。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我国境外投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上述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2)美国子公司的筹备情况;(3)结合申请人目前美国市场的销售情况,分析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合理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相应防范措施。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申请材料显示,2011年以来,申请人凭借“兼氧FMBR技术”的先进水平及成套设备的高效低耗的优良性能,成为某大型国际组织的污水处理设备指定供应商,实现了国内污水处理技术集成装备大规模出口,在国内外污水处理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申请人还获得了多项国外发明专利,为开拓海外市场奠定了基础。随着申请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成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的性能进一步提高,申请人产品具备了进军海外市场的能力和时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申请人将借助在国际上的既有声誉,以及现有海外销售经验,通过在美国设立子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打造国际影响力。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某大型国际组织的污水处理设备指定供应商”、“多项国外发明专利”、“国际上的既有声誉”、“现有海外销售经验”的具体情况, 相关结论是否有充分依据,以及在此之前是否存在境外分支机构、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数额和占比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3、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负债水平较低,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为26.77%。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大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结合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补充披露相比较其他融资方式,以股权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经济性、合理性考虑。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申请人签订和披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否合法合规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