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藏

会计类第1号—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

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股权相对应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于上述情形下确定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存在分歧。现就该事项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


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以把子公司净资产分为两部分,一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二是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母公司购买或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为两类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当母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时,按比例把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反之,当母公司出售部分股权时,按比例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少数股东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不应终止确认所处置股权对应的商誉。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