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了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员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根据《必备条款》制定风险揭示书,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及流程,并做好组织风险揭示书签署、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转债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