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3〕1192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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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深圳市场境内上市外资股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以下简称B转H)相关的登记存管和交易结算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


2.《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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