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对建所以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逐一进行了效力确认。其中涉及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或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共132个,现将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