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3-04-08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3〕112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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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7〕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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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7〕291号)。

各上市公司: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现予以发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1年11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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