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8-06-15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8〕279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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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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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4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网上网下发行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修订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1月5日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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