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7-05-05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7〕291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795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795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3年4月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深证上〔2013〕1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5月5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