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01-16
发文字号:
https://neris.csrc.gov.cn/falvfagui/rdqsHeader/mainbody?navbarId=3&secFutrsLawId=96386890663967207&body=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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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9年1月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2019年10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9〕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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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2019年10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9〕665号)。

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监管规定,本所编制了《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系列(见附件),现予以颁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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