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10-11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9〕98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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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上证发〔2022〕127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上证发〔2022〕12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管理程序,提高听证实施效率,保护自律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的通知》(上证发〔2018〕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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