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管理,充分保护自律管理对象的合法权益,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上证发〔2016〕7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