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的相关风险提示,现予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证券公司应相应更新《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各相关市场参与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19年修订)》(详见附件)自2019年10月28日起实施。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告知其有关风险,并要求其签署包含修订后必备条款的风险揭示书;对于已经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补充揭示相关风险。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