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12-31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9〕126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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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收取上市基金相关费用的通知(沪市)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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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1〕9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降低市场参与成本、推动基金市场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免收取ETF上市初费和基金做市商为提供流动性服务产生的交易单元流量费;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ETF上市年费;同时,本所可根据基金业务开展情况,恢复上述费用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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