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7-03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0〕52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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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2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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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23〕2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科创板再融资审核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次《审核问答》重点针对科创板差异化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所对应的审核关注事项予以明确。对于再融资发行审核中涉及的共性问题,本所在审核中可参照适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本所将根据审核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对《审核问答》进行补充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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