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1〕14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藏

关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交易相关收费事宜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1〕95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1〕9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障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交易相关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础设施基金的上市初费为3万元,上市年费为每年6万元。


二、基础设施基金的竞价交易(含非限售份额要约收购)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45%向买卖双方收取;大宗交易、报价交易、询价交易、指定对手方交易和协议交易的经手费按竞价交易经手费的50%收取。


三、为推动业务发展,基础设施基金在本所上市初期,暂免收取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交易经手费,相关费用恢复收取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四、基础设施基金业务涉及的交易单元和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相关费用按照本所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