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9〕802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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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规定,期权经营机构应全面介绍期权产品特征并揭示交易风险,准确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客户。投资者需审慎决策并自愿承担风险,交易所对期权经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股票期权试点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期权交易,促进期权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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