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9〕801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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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包括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期权经营机构、结算参与人、投资者及其他参与深交所期权交易的主体应遵守该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的风险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组合策略单边平仓(第二十八条)、证券保证金(第二章第五节)的规定暂不施行,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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