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9〕804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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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推出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规定了不同类型参与者的持仓限额标准和买入金额限制。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不得超过其自有资产余额与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日均持有证券市值的较高者。特定产品可通过期权经营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持仓限额。对于个人投资者,经评估满足一定条件的可调整买入金额限额。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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