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3-07
发文字号:
上证公告〔2017〕6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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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十批)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了19件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其中包括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一般规范性文件。这些规则的目录已公布。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17年3月6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第10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19件。现将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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