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06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8〕17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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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号公告】《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

小竹前瞻:为制定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创新企业试点工作,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制定了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指引。员工持股计划需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股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员工持股计划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按一名股东计算,或穿透计算持股计划的权益持有人数。期权激励计划应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股票应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试点企业应充分披露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现公布《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关于试点创新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激励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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